2006年11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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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子被撞要不要赔折旧费
律师称损坏他人财产不能恢复原状的应折价赔偿

  小李驾车与小张的车相撞,导致小张的车前部受损,这次事故的发生责任在小李。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小张的车辆损减值为1000元。
  小张让小李赔偿他车辆修理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2900余元,以及车辆折旧损失费1000元。小李同意赔偿前三项费用,但不同意赔偿车辆折旧损失费,也不认可价格认证中心所做的鉴定。
  小李的理由是小张的车尚未卖出,损失未实际发生,折旧损失如不卖车是体现不出来的。
  那么,小张是否一定要将车卖出,才能证明车辆已经折旧从而才能得到车辆的折旧损失费吗?

  律师说法
  小张没有必要将车卖出以证明实际损失的发生,小李应该向小张支付车辆折旧损失费1000元。
  根据民法通则117条规定,损坏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,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。因小张的车经修理后必然贬值并不能恢复原状,所以小李应该折价赔偿。
  因为评估单位已经对小张的车辆进行了估损,确认了车辆的损减值为1000元,所以小张要求小李赔偿这项损失的请求证据充分,应该获赔。